迈向智能风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金融科技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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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科技创新作为一种以技术为主导推动型的金融创新,其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以及对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整个金融体系的冲击是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科技创新影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根据经典金融学理论,信用是金融的内核和基石,作为金融本身,信用风险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风险,也是传统金融三大风险中的基础风险,即金融的核心问题还是信用与风险的控制。

    技术进步,尤其是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一方面技术性因素的加入为现代金融业效率的提升带来根本性变革,信息技术与金融业的结合,对金融业最为核心和重要的功能,即信息匹配和信任问题产生了重大影响。

    金融业本身是信息数据行业,金融与科技在这点上具有天然耦合性,两者记载的都是信息数据,由此金融与技术的结合也愈发紧密。金融科技正是通过技术带动实现了资金融通、信息中介等产品及业务的创新,金融科技具有主体多元长尾化、金融业务跨界化、颠覆性创新与系统性风险并存等特征。

    金融科技去中心化、普惠性特质可以有效刺激消费需求,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储蓄向投资的转化效率,促使经济增长由要素增长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整体上提升经济增长质效,提髙社会福祉。近年来的金融机构合规成本升高、资本加持、疫情影响等因素改变了人们的金融消费习惯,也间接促进了全球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

    当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时,对金融机构的信用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从金融科技的业务内容来讲,商业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涉足支付结算、融资借贷、产品销售等业务,凭借其巨大的数据、流量优势,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渠道和市场,形成了对现有金融模式的冲击甚至颠覆。

    一方面,金融科技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助推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在我国突破行业准入的门槛,是传统金融市场需求无法满足而出现的金融溢出,是一种“监管套利”行为。

    传统商业银行基于完善的信用机制,直接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而金融科技不受地域限制提供服务,在核实客户的信用和身份方面存在较大的困难,导致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增加,即金融科技的虚拟特性增加了不确定性,使商业银行面临更大的信用风险。

    科技在推动金融服务跨时空开展的同时,也提高了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使风险波及范围更大,也更加隐蔽和复杂。相应地,也会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产生影响,即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信用获得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自身承担的义务而造成违约,导致信用提供方增大了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表现为融资方违约、担保增信方违约、担保增信缺失等等。

    特别是现阶段,我国金融市场还存在信息不对称、征信体系不健全、金融科技企业经营能力不足等负面影响因素,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也将更为复杂。

二、科技创新影响信用风险的渠道

    金融科技增加了风险的不确定性,使得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在借助网络开展金融业务时面临新的信用风险。金融科技创新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传导,主要通过以下几个路径进行:

    (1)经济传导机制。经济传导机制的存在,使得金融科技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具体表现为金融科技的“信用创造”和“杠杆效应”。以第三方支付为例,第三方支付渠道的涌现加快了货币流转和货币电子化比率的速度,但本身对M0和Ml的供应量影响不大,也即信用创造效应,这会对正常的货币供应机制造成干扰。

    以我国的个人借贷和众筹融资平台为例,由于国内信用体系不健全,有相当一部分平台为促成交易,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承担了一定的担保职能,通过建立资金的信用审批系统,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随着金融科技创新链条的加长,产品结构的复杂性也增加,相应的信用链条也会加长,进而放大了隐含的信用问题,即杠杆效应,加大了信用风险的外部性。

    (2)政策监管渠道。我国金融监管部门非常重视风险管控,使得经济社会领域存在着金融需求被压抑的现象,导致金融产品的价格信号被扭曲。

    不能体现其真实价值,更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而金融科技的出现,则击穿了现有传统金融的制度天窗,弥补了现有金融市场的功能缺陷,引发了长期被压抑的金融市场需求。金融科技创新之初的监管滞后和宽松,进一步加大了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金融机构信用风险事件的出现。

    (3)市场竞争渠道。金融科技的发展对商业银行存贷款、支付、理财等业务受到冲击,如金融科技企业分流了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挤占了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压缩了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使得一些贷款人不再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渠道筹集资金,降低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另一方面,金融科技的发展也使商业银行面对的竞争更加激烈,争相通过金融科技创新提高行业竞争力,新型金融工具不断发展,信用风险暴露更具不确定性。

    (4)社会心理因素渠道。社会心理因素会影响客户自身对风险的偏好。第一,征信意识淡薄。在“互联网+”的环境下,个人和企业可以有机会借助互联网的“杠杆”效应来影响信用状况第二,财富价值观扭曲。

    在金融监管政策并不完善的前提下,加之舆论的错误影响,“一夜暴富”的赌徒心理与示范效应容易导致金融机构信用风险随之加大。由于不是面对面的现实客户,且各种材料极易造假,同时“长尾”群体往往缺乏金融素养,导致借款人违约成本较低,恶意拖延、拒绝还款、违规使用贷款等事件时有发生,导致了信用风险的增加。

    (5)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渠道。金融科技是对现有市场中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补充和拓展,也给传统金融机构单一的经营模式提出了极大的挑战,进而形成倒逼机制,促使金融机构进行革新。

    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己不单单是技术脱媒,更是金融消费者服务体验的变迁,这也成为了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面对的主要任务。在面对金融科技这种新业态时,商业银行出现了内控机制的新问题,包括部门之间的权力划分和责任承担?推高了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由于缺乏完善的内控机制,金融科技业务在实际运行中容易导致技术部门、授信管理部门、风控部门和具体的实施业务部门之间的矛盾激化。而金融科技行业的虚拟特性和广泛特征,使得授信部门需要掌握更多的信息,这也客观上导致了信用风险的增加。

    (6)技术渠道。一方面,先进技术手段的运用可以提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商业银行能够通过日常交易数据流、现金流、物流等信息,全面、动态实时掌握客户信用风险变化特征,显著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降低贷后管理和信用风险跟踪评估成本。

    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商业银行的技术部门往往被认定为难以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起到有效作用,这导致技术部门沦落为软硬件技术提供方。一项新业务功能的提出到落地,往往会经历较长时间的技术立项、幵发、测试等流程,会出现商业银行业务一经推出就落后于市场的情况。

    现阶段商业银行技术部门的职能与功能,明显不能满足金融科技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这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甄别,进而导致信用决策失误,增加信用风险。

    金融科技的广泛应用将对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产生多方面影响,从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影响的主要渠道看,一是金融科技创新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具有替代效应,即商业银行信贷规模进一步收缩,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二是商业银行其他的非个性化、具有普遍性的产品得到金融科技的支持后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服务了更多的“尾部”客户,这类业务主要为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特别是随着银行理财规模不断扩大,整体上降低了商业银行对传统存贷的依赖性,促进其盈利结构多元化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三是金融科技加剧了金融科技企业与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为减少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差距,商业银行会吸引更多的群体参与到金融活动中,部分商业银行开始尝试信用贷款、无形资产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潜在影响了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水平。

    科技创新活动的特点是便捷,而金融业更强调稳健,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冲击主要表现在金融科技的跨界、混业、长尾、虚拟等特征上,金融创新的过程也是风险积聚的过程,必然会不断冲击原有的监管框架,带来新的监管挑战。

    商业银行与金融科技相融合,在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提升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暴露在金融科技特有的风险之下。在信用风险方面,金融科技服务的客户群体本身为银行借贷客户,存在一定信用风险,再加上只凭借线上数据估测,没有线下接触及考察,信息数据真实准确性受到质疑。

    商业银行在积极与金融科技相融合并加以开拓创新的同时,不可避免地融合了金融科技自身特有的风险,金融科技可以通过风险传染,将自身特有的风险转移给商业银行,增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

    具体到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特殊的背景和原因,呈现以下几个新的特点:一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二是金融科技领域存在激烈竞争。三是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引发了新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四是有效监管缺位。

    在传统金融模式下,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主要通过现场评估、征信核验等方式来实现有效的信用评价。

    但在金融科技创新初期,双方将“线下核验”改变为“线上审查”,简化了信息收集、核实等程序,加之金融科技创新下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商业银行很难准确评价个人贷款者的信用状况,加速了信用风险的积累聚集。

    在拓展业务过程中,为了抢占市场,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金融科技企业,恶意竞争者均可能通过提高投资收益率来吸引资金流入,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放宽信贷审核标准,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信用风险,导致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内部的传播途径多样,速度加快。

    信息不对称问题具有普遍性,既存在于商业银行和交易参与者之间,也存在于商业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

    金融监管虽然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但也会产生额外的监管成本,由于缺乏监管规则的有效引导,由此滋生的“过度监管”或“监管不足”现象更会引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文章来源:小魏财经说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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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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